为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监管,满足临床路径管理、医保费用结算、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需要,做好《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修订工作,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疾病分类与代码标准试行稿(见附件),试行期为1年,请参照执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缪之文、伍晓玲
联系电话:(010)68792810、6879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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