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监管,满足临床路径管理、医保费用结算、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需要,做好《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修订工作,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疾病分类与代码标准试行稿(见附件),试行期为1年,请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