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运输部门,货物装卸搬运作业的特点为机械工具和体力劳动混合操作。我国目前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尚不普遍。因此。装卸工人的外伤和职业中毒时有发生,应加注意。
装卸机械在船舱、仓库内操作时,由于发动机燃料燃烧不完全而排放的废气中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据上海港务局卫生防疫站测定(1979),舱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可高达112mg/m3。如操作场所通风很差时浓度将会更高,工人有发生急性中毒的可能。此外,尚有机械动力发出的噪声、振动等物理因素的危害。如上海港七区测定(1981),煤舱堆抛机开动时噪声达88dB(A),吊车抓斗落地时为106dB(A),堆抛机车斗落地为110dB(A),吊车抓斗及堆抛机车斗同时落地为115dB(A)。
人力装卸主要以肩扛、背负、手提等方式进行操作。长期过重负荷可引起脊柱弯曲、骨关节或肌肉劳损、腰酸背痛等急慢性外伤性多发病。女工如不限制负重则由于立位、行走结合重体力劳动,而伴有腹压增高,可以引起子宫前倾和后屈,子宫和阴道下垂、脱出。
在装卸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有毒和辐射线等危险货物时,如操作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或包装破损,或由于所撒漏的毒物粉尘、液体及逸出的有毒气体,对其他货物表面和车厢、船舱的污染,或装卸后未经彻底洗消而造成二次污染,均可沾染皮肤或经呼吸道、消化道侵入人体,引起急性中毒或职业病。如1977年上海港九区曾发生硫酸二甲酯因包装破损引起52名工人中毒,因不戴防毒面具而发生苯胺中毒者5人。
此外,在炎热季节,如船舱、车间内通风不良或露天作业时受高温及烈日的影响,可引起热射病、日射病。冬季露天作业则容易发生感冒、冻伤等。
根本预防措施是加速实现装卸的机械化与自动化,以及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危险货物装卸前,应对车、船、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时应随时在安全地点进行整修,并及时联系进行现场检测和处理。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港、站应适当固定货物运输人员及装卸班组,并对他们经常进行有关防护及合理搬运知识的宣传教育。
对装运过剧毒气体、剧毒品、放射性物质的车、船,卸货后必须进行洗消,其污染的设备、工具也应及时洗消,车内、舱内不得留有任何残留物。对清除的残渣应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