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百科首页>> 公卫百科>> 历史的今天 >>中共发表《抗日救国宣言》

中共发表《抗日救国宣言》
 
摘要: 在78年前的今天,1935年11月28日 (农历冬月初三),中共发表《抗日救国宣言》。

1935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抗日救国宣言》,指出:不论任何政治派别,任何武装队伍,任何社会团体,任何个人,只要他们愿意抗日反蒋,我们不但愿意同他们订立抗日反蒋协定,而且愿意更进一步同他们组织抗日联军和国防政府。

中共提出了抗日联军和国防政府的十大纲领:(一)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作抗日经费;(二)没收一切卖国贼及汉奸的土地财产分配给工人、农民、灾民、难民;(三)救灾治水安定民生;(四)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发展工商业;(五)加薪加饷,改善工人、士兵及教职员的生活;(六)发展教育,救济失学的学生;(七)实现民主权利,释放所有的政治犯;(八)发展生产技术,救济失业的知识分子;(九)联合朝鲜、台湾、日本国内的工农及一切反日本帝国主义的力量,结成巩固的联盟;(十)与对中国的抗日民族运动表示同情、赞助或守善意中立的民族或国家,建立亲密的友谊关系。

发表评价

词条信息

  • 浏览次数:3578 次
  • 发布时间: 2013-11-27
  • 更新时间: 2013-11-27

参与评价:

  •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热门标签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4750号-12
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内容管理与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8.0以上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