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声包括交通运输噪声、土建施工噪声、工业生产噪声和菜场、市场、运动场和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噪声。控制城市噪声最基本的方法是采取合理的规划措施: 包括根据风向、地形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将生活居住区布置在最少受噪声干扰的地方; 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机场、火车站、长途公共汽车站、产生生产性噪声的工厂、大型室外运动场等,应离生活居住区有一定距离; 铁路不得穿过市区,防止飞机航线飞越市区; 控制噪声源,并在声源与居住区之间尽可能设置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地带,种植乔木和灌木丛; 重视生活区的小区规划,使居住建筑尽可能不受交通干道、工厂和公共场所噪声的影响。
根据我国城市噪声环境标准,北京市白昼为40dB(A),晚上为45dB(A); 上海市白昼为50dB(A),晚上为4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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