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噪声指飞机、火车、卡车、轿车、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摩托车、两用车等行驶时的噪声、鸣号声和船舶的汽笛声。控制交通噪声,一方面要降低声源的声级和改善喇叭声的声学特征(如以低音喇叭代替高音喇叭),另一方面要从道路规划着手,不但主要交通干道要离居住区有一定距离,一般汽车道也要离住宅有适当距离,在其间设置有一定纵深的,有不同高度的树木和灌木丛组成的绿化地带。交通干道更应远离医院、学校等需要安静的场所。此外,还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 如市区内禁止拖拉机行驶,居住区内禁止卡车行驶,住宅比较集中的街道夜间禁止卡车行驶,限制甚至禁止鸣号等。必要时,可在交通干线通过居住区的某些地段或穿越生活居住区的铁路两侧设置隔声墙,以屏蔽车辆噪声; 如在面向声源的一侧用吸声材料加以处理,防止将噪声反射至另一侧,更可提高隔声效果。沿主要交通干道的建筑物,不要使其正面临街,特别在沿街的一侧尽可能不设或少设门窗,也是减少交通噪声影响的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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