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爆炸引起的闪光盲是光效应的一种形式。核爆炸闪光和火球的亮度可达几百万熙提(Sb)。这样强的光通过大气层可传到相当远的距离,作用于人眼,能使视网膜上感光的化学物质(视紫质)被“漂白”,造成视觉功能暂时性紊乱,出现视力下降,即闪光盲。
发生闪光盲时,常伴有眼发黑,眼花,视物模糊,胀痛,刺痛等症状,严重者伴有色觉功能异常和空间视幻觉,甚至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上述症状持续时间均较短,不留任何后遗症。闪光盲虽是一种可逆的暂时性功能紊乱,并非器质性伤害,但严重者可持续二、三小时暂时失明。
闪光盲的发生率受许多因素影响,个体差异较大。如同在一处的人员,有的发生严重闪光盲,有的较轻,有的则不发生。这与当时眼睛所处状态和是否直视火球等有关。若爆炸前眼睛已适应于强光(如太阳光下),则眼球对闪光的敏感性降低;反之,若未适应于强光(如阴天或背荫处),则眼对闪光的敏感性就增高。即以眼当时注视方向而论,正视抑或侧视闪光和火球,以及注视时间长短,效应也有所区别。
闪光盲主要是视网膜火球成象区的视力发生不同程度下降,并非整个视网膜受到同等程度的影响,故一般视力不会全消失,主要是微细视觉受到影响,而且系暂时性,对一般人员的工作或战斗力影响较小;但对飞行、观测、指挥和驾驶人员等,则有一定影响,尤其对观看精细仪表影响较大。如飞行员发生闪光盲,每易导致严重后果,应有相应防护措施。
可能发生闪光盲的致伤半径比三种瞬时杀伤因素造成的其它损伤的致伤半径都大很多。例如,万吨级核弹空爆时,引起皮肤烧伤和视网膜烧伤的致伤半径约为5km和35km,而引起闪光盲的致伤半径可达82km以上。百万吨级核弹空爆时,引起皮肤烧伤和视网膜烧伤的致伤半径为20km和66km,而引起闪光盲的致伤半径远达260km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