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最终排入水体。污水排放应确定污水排出口的合理配置和计算污水在水体中的稀释扩散情况,验证污水放流卫生条件。
污水排出口的配置 污水排出口的位置,应使污水在水体中有良好的混合条件,保证水体卫生。
河湖排出口应设在当地生活饮用、游泳场等用水点的下游,排放污水须与水体水有良好混合,尽可能在水体中心设置,以免排出口形成较长的局部严重污染带。要求排出口处不易淤积,也不发生冲刷。在冰冻区,排出口应敷设在冻线以下。
污水排入海港时,由于海水密度较大,污水易在海面漂浮,应将排出口设在生活居住区范围之外,并不受海水顶托及主导风浪影响,防止造成生活居住区沿岸污染。排出口应设在水面1m以下及海底1m以上。
岸边排出口,可建成护坡或挡土墙形式(图1、图2)为了污水与水体水流充分混合,出水口应设在低水位之下。
图1 采用挡土墙的出水口
图2 采用护坡的出水口
污水在水体的稀释和验证污水放流的卫生条件 为了验证污水排放后水体水质的卫生条件,一方面可在污水排出口下游生活用水点采取水样检验,与国家地面水水质卫生标准相比较。检验指标一般根据生活污水特征采用①悬浮物,②色与嗅,③生化需氧量,④溶解氧,⑤pH值,⑥蒸发残渣等。而另一方面,应根据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的规定,需按水体95%保证率的最旱年最旱月平均流量作水体的计算流量Q(m3/s)及年平均污水计算流量q(m3/s)与排出口下游用水点的距离,确定污水与水体水的混合系数a,求出用水点实际的稀释倍数 再计算并考核用水点的水质。
混合系数a计算法,以河水为例,如河流中无明显的涡流或流速梯度等,则可根据用水点至污水排出口的距离L (km),并按下表查得充分混合时间t(h),及水体水流速度v(km/h),求得L=tv;a=1/L。
污水与河水充分混合所需时间(h)
河水与污水流量比 | 河水流量(m3/s) | <5.0 | 5.0~50.0 | 50.0~500 | >500 | |||
1:1~5:1 | 0.6 | 0.8 | 1.0 | 1.5 |
上表适用于污水从岸边排入的情况,当污水出口在河中心时,表中时间应减少1/3。
已知用水点的污水与河水的稀释倍数及河水、污水的计算流量,就能验证污水中各项污染指标 (如悬浮物、BOD5等)在用水点的浓度,并且也可确定污水在污水厂处理程度是否符合要求或应作必要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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