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醛(CH2=CHCHO)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具有特殊的辛辣刺激气味的液体。分子量56.06,熔点-88℃,沸点52.5℃,比重0.8389(20℃),蒸气压27.99kPa(20℃)。系工业上重要的不饱和脂肪醛之一。用于树脂、橡胶、塑料、香料等工业。胶布或漆布制造、兽骨加工、炼油或食品生产等过程中,植物油类、甘油等加热时,都可产生丙烯醛。此外,润滑油加热的废气中或以炼油废气合成丙烯腈时,也可产生丙烯醛。
丙烯醛的毒性较相应的饱和脂肪醛为大,对呼吸道的毒作用与光气或氯气等相似。其挥发度高,易在生产环境中形成较高浓度。对人的嗅觉阈为0.48~4.1mg/m3,呼吸道刺激阈为1.43mg/m3,而在0.02mg/m3时已有眼刺激作用,达到2.3mg/m3时,眼、鼻和咽喉刺激作用已不能忍受。短时吸入低浓度的丙烯醛蒸气,立即引起眼和呼吸道的刺激症状。患者可有眼灼痛、流泪、结膜炎、眼睑水肿和痉挛,尚可有咽喉炎及支气管炎。刺激作用较剧时,可有恶心、呕吐及眩晕; 大量接触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 严重时出现休克,甚至昏迷。本品无麻醉作用,低浓度丙烯醛在体内迅速代谢和分解,慢性毒作用尚待研究。防治可参阅“中毒性支气管炎”和“中毒性肺水肿”条目。
车间空气中丙烯醛最高容许浓度为0.3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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