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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的危害
 
摘要: 微波是指波长为1m至1mm的电磁波,在频谱上其两端分别与超短波及红外线相衔接。微波按波段可分为分米波、厘米波及毫米波; 按波的连贯性又可分为连续波和脉冲波。微波的辐射强度以功率密度 (mW/cm2或μW/cm2) 表示。微波的波长较短,故作业人员都处在辐射场内。

微波是指波长为1m至1mm的电磁波,在频谱上其两端分别与超短波及红外线相衔接。微波按波段可分为分米波、厘米波及毫米波; 按波的连贯性又可分为连续波和脉冲波。微波的辐射强度以功率密度 (mW/cm2或μW/cm2) 表示。微波的波长较短,故作业人员都处在辐射场内。它对生物体的作用与高频电磁场相似,但更为明显。除可引起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功能改变外。尚可能引起白内障。

微波主要用于无线电通讯和雷达探测。除设备操作人员可受到微波辐射外,在雷达整机和微波元件的生产与研究中,调试、测试人员接受辐射的机会更多,且大多属脉冲波。其他的用途为工业用干燥设备,如对粮食、食品、药物、纸张、胶片等进行干燥,以及理疗设备、微波炉等。工业、科研及医用微波有国际上规定的专用频率,其中最常用的是915MHz和2450MHz,一般为连续波。

微波到达生物体后,可发生反射、散射、穿透和吸收现象,但取决于波长和生物体的结构与几何形状,以及不同组织的电介常数和导电率。波长小于3cm者绝大部分被体表外层所吸收。3~10cm波长可穿透1~10mm深度。10~20cm波长可穿透至深部组织被吸收,而可能引起体内器官的损害。波长大于500cm者基本上可贯穿人体。微波在组织中被吸收而生热。当微波从一种组织入射到另一种组织时,可在界面上产生反射,如反射波与入射波同相位时,则形成驻波而在组织内构成热点;当在曲率半径较小的部位如头部、颈部组织中发生折射时可形成能量会聚,产生热点。

已知微波对机体引起的生物学效应大部分与其在组织中吸收而转化为热能有关。至于微波辐射能否引起与组织温度上升无关的生物学效应,目前意见不一。基于动物实验结果,一般认为微波辐射可使接触者发生白内障或晶状体混浊的发生率增高。其中白内障只限于很大强度的微波辐射才能引起。

大强度微波全身性辐射所致的急性损害,在职业接触中很少发生。它能引起暂时性的头痛、眩晕、情绪不安和睡眠障碍、脉搏和血压不稳定或阵发性心动过速。也可有皮疹及晶状体水肿,后者导致暂时性视力减退。

微波辐射的慢性作用对机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和心血管系统功能紊乱。尤以后者的表现比高频电磁场的作用更为明显。常出现心悸、胸闷等症状;血压开始偏低,但以后升高并伴有动脉痉挛,眼底检查、脑血流图和手指血流图均显示血管收缩现象; 心电图显示心动过缓或过速,可有房性或室性期外收缩及ST-T波段的改变。还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轻度减少,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增高; 血胆固醇含量增高,β和γ球蛋白增高,组织胺增高,氯化物含量下降(尿中排出量增多)。有明显神经体液调节紊乱者一昼夜尿中儿茶酚胺排出量增高,并以夜间增高为明显。大强度辐射作用下,可见受试者尿中17-酮固醇增高。以上改变在停止接触后一般可恢复。

对微波危害的预防措施有: ①直接减少辐射源的泄漏或辐射,如调试雷达设备时使用功率吸收器(等效天线),微波加热传送带出入口设置抑制器等。②屏蔽辐射源,使用金属反射屏蔽,除板片状或网状外,可根据需要制成活动性的屏蔽帘等; 尚可用微波吸收材料制成吸收屏蔽,如用多孔性生胶与炭黑粉混合,或聚乙烯塑料表面覆盖一层碳膜等。③个体防护措施,可使用镀有金属如二氧化锡等薄膜的防护眼镜; 需要时尚可使用镀有金属的织品所制的防护服及防护帽。④屏蔽工作位或加大工作位与辐射源的距离等。

我国的《微波辐射暂行卫生标准》规定连续微波和非固定 (旋转天线) 的脉冲微波辐射,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0(μW·h)/cm2(以8小时计为50μW/cm2); 固定的脉冲微波辐射则为200(μW·h)/cm2(以8小时计为25μW/cm2)。如功率密度大于1mW/cm2时,还必须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一般不得在超过5mW/cm2的环境中工作。苏联规定容许强度为10μW/cm2; 一日内受照射时间少于2小时为0.1mW/cm2,少于20分钟为1mW/cm2。近年来苏联学者提出采用剂量标准,新建议的标准为200(μW ·h)/cm2。美国国家标准局1982年颁布的标准规定频率在1500MHz以上为5mW/cm2;低于1500MHz则按f/300计算(单位为mW/cm2,f单位为MHz)。美国另规定了微波炉的最大容许漏能值,在距炉面5cm处为1mW/cm2(新炉使用前) 及5mW/cm2 (整个使用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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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12-13
  • 更新时间: 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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