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是一种大规模杀伤的武器,但是如能做到充分的准备、熟悉并应用某些防御的基本原则,就能够在遭受核袭击时获得一定程度的防护,在一定范围内减轻或避免某些损伤。例如,在日本,当时是没有任何有关核武器杀伤的知识,也没有任何防御核武器的准备,因此幸存者完全取决于爆炸当时所处的位置和条件。广岛在离爆心投影点1.6km内,约有3000名学生在户外,处于完全无掩蔽条件下,爆炸后约有90%的人死亡或失踪;但同一地区内有5000名学生处在某种掩蔽条件下(如在较坚固的房屋内),死亡人数只为26%。这一事实表明,如果有适当的报警和某些防御知识及措施,就有减少伤亡的可能。本文内容只限于在核袭击时个人动作和工事的防护效果,不包括组织、指挥和工程设计方面的问题。
个人防护动作具有一定意义的防护效果。对核武器杀伤的防护主要是针对光辐射、冲击波和电离辐射。前两种效应是大当量核武器的主要杀伤因素,根据它们的特点,采取适当的个人动作是有可能取得一定的防护效果。光辐射由先后两个脉冲向外释放能量,主要杀伤作用来自第二脉冲。第二个脉冲随核武器当量的不同而持续不同的时间。此外,光辐射是直线传播的,只要有适当阻挡物遮蔽,就可避免直接烧伤。光辐射第二个脉冲峰值出现时间如表1。
表1 光辐射第二脉冲峰值出现时间
核武器当量(kt) | 时间(s) |
1 10 100 1000 10000 | 0.05 0.15 0.38 1.0 3.2 |
下图为不同当量核武器爆炸后光辐射能量的累积释放情况。
冲击波的传播比
核爆炸后光辐射能量累积释放率(引S Glasstone and PJ Dolan,1977)
光辐射慢得多,超压峰值到达不同距离的时间,见表2。从以上图和表可以看出,在遭到核袭击时,即使事先无警报,发现闪光后立即采取防护动作,也会收到一定的防护效果。如立
表2 超压峰值到达时间(s)
距离 (km) | 当量(kt) | ||||
1 | 10 | 100 | 1000 | 10000 | |
1.6 5 16 | 4.3 | 3.6 >13 | 3.7 12 | 2.5 11 42 | 1.5 9.5 37 |
即卧倒,可以减少承受冲击波压力的面积;迅速闭眼以防止眼烧伤;当感到周围空气高热时,暂时憋气以防呼吸道烧伤。如果可能,应尽快找到合适隐蔽位置。在户外,尽量利用地形地物,背向爆心应以衣物遮盖皮肤暴露部位;在户内,则应避开门窗,在墙角、床下或桌下隐蔽。要注意的是,应防止建筑物倒塌和玻璃碎片等物体引起的间接冲击伤。对早期核辐射的防护,采取紧急躲避行动,虽然也有可能减少一些受照射的剂量,但有效的减少剂量则只有足够厚的屏蔽物才能做到。
各类工事和某些大型兵器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只要能遮挡住光辐射传播的工事和大型兵器都可以起到对烧伤的防护作用,但土木结构工事或隐蔽部要注意防火。对冲击波的防护效果,则视工事或大型兵器结构的抗压能力而定,但工事建筑一旦被破坏、倒塌以及堵塞、则会造成人员伤亡。对核辐射的防护,完全取决于工事或兵器对核辐射的削弱能力。表3为几种工事对核武器各种杀伤因素的防御能力概况。
表3 几种工事对核武器杀伤的防御能力比较
工事种类 | 防御能力 | |||
核辐射 | 冲击波 | 光辐射 | 综合杀伤 | |
地下永备工事 地 铁 人防工事 掩 蔽 部 崖 孔 堑 壕 | 很好 很好 好 较好 尚好 一般 | 很好 很好 好 较好 尚好 一般 | 很好 很好 很好 好 较好 尚好 | 很好 很好 好 较好 尚好 一般 |
大型兵器中能对核武器杀伤有防护作用的主要为坦克、装甲车、船和舰艇等,其它如飞机等大型兵器,因壳体很薄,抗压能力很差,对核辐射的吸收也很少,防护能力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