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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癌的放射治疗
 
摘要: 鳞状上皮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是皮肤癌中最常见的两大类型。其治疗方法较多,有药物、冷冻、激光、电灼、外科手术及放疗等。

鳞状上皮细胞癌和基底细胞癌是皮肤癌中最常见的两大类型。其治疗方法较多,有药物、冷冻、激光、电灼、外科手术及放疗等。选择何种治疗方式,取决于肿瘤的病理类型、部位、浸润范围和既往治疗史。放疗的适应证为: ①头面部瘤床血运丰富,皮肤对放射线耐受量较高,放疗后皮肤纤维变也较少。位于鼻部和眼睑附近的皮肤癌,如病变较小未侵及深层骨胳或软骨者,放疗后均很少残存肿瘤或功能障碍,但如有淋巴结转移灶,则以手术治疗较为适宜; ②因某些原因不适于手术切除或病人拒绝手术者;③肿瘤如基底已固定,应采用综合治疗,尤以术前放疗更好;④巨大的皮肤癌,不能手术切除者,可行姑息性放疗。对复发性皮肤癌,姑息性放疗有效率仍达50%。早期皮肤癌如及时治疗,五年生存率可达95%以上。照射剂量应根据肿瘤的反应情况而定,一般为6000~7000rad /6~8周。如肿瘤面积很小,直径小于1cm,可用X线接触治疗,总量为6000~7000rad,每次给2000~3000rad,间隔3天,共照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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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12-13
  • 更新时间: 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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