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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性调查
 
摘要: 回顾性调查亦称病例-对照调查,是指在疾病或事件发生之后,回顾病例组在疾病或事件发生前的有关因素的一种调查,与条件相同的对照(非病例或无此事件者)组相比较,以推测可能的病因或有关因素。

回顾性调查亦称病例-对照调查,是指在疾病或事件发生之后,回顾病例组在疾病或事件发生前的有关因素的一种调查,与条件相同的对照(非病例或无此事件者)组相比较,以推测可能的病因或有关因素。

回顾性调查的对象为某病的患者或有某事件者和非患该病的人或无该事件者(对照)。

回顾性调查的基本要求是所调查的某病病例足以代表总体中的所有某病病例,对照足以代表产生病例的总体。病例必须有明确的诊断标准。选择病例可以从某病普查资料、登记报告资料及病人就诊、住院记录等资料获得。前二种资料比较妥当。普查中的非该病患者即为对照。

为减少工作量,提高调查效率,在掌握病例后可以人为地选择一些对照进行调查。这种调查称配对调查。病例与对照除所怀疑的病因或因素外,其他条件要求基本相同,如性别、年龄、种族、籍贯、居住地区、职业、文化水平、社会经济条件等都尽量一致。如利用住院病例作配对调查,则病例组与对照组的两组人入院的机会必须相等。相配对的条件中不可包括所怀疑与致病有关的因素在内,否则此致病因素即不能被发现。在检验两组的可比性时,最好用与致病无关的因素来比较。如对照也用病人,对照所患之病不可与研究中的病因相同或互有影响。例如,肺结核和慢性支气管炎都与吸烟有关,这两种病例不能互为对照。也不能作为肺癌的对照,因为肺癌也与吸烟有关。选择对照须先定适当的办法,办法一经规定必须始终严格遵守。

调查病例与对照的项目和方法须完全相同。两者须同样进行认真的调查,调查者不宜提出带导向性的问题。为了保证两组的调查资料同样精确可靠,理想的办法是不给调查者知道他所调查的对象谁属病例组、谁属对照组。调查者也不应该试图探索对象所属何组,以减少调查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在调查项目中有没有包括真正的病因或与发病有联系的因素,是能否调查到病因或有关因素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回顾性调查的资料,由于病例组不一定包括该病的全部患者,对照组亦不一定能代表全部非患该病者,因此一般不能反映有无某因素组的该病发病率或患病率。仅能分别反映病例组和对照组中有此因素者分别占总例数的比例,此差别可用卡方检验来检测是否有统计学上显著的意义。如果意义显著,则表示疾病与某因素的联系,似非偶然发生的。

如果卡方检验不能肯定某因素在病例组与对照组之间的差别有显著意义时,也不要轻易作否定的结论。还要考虑是否因为调查对象例数不够多所致。如果在增加调查对象时,差异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则增加调查对象,有达到一定显著性水平的可能,反之如增加调查数而差异没有增大的趋势,就没有继续增加调查对象的必要。但卡方检验不能表示事件相联系的程度,也不能用它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

此外,可以计算有某因素者较无某因素发生或患某病的相对难易,如以无某因素者患病的机会为1,则有此因素者患某病的机会为无此因素者的倍数称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危险性(RR)。

回顾性调查只能提供病因的线索,一般不能直接得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对回顾性调查下结论时,必须特别谨慎,时间上的先后联系不一定表示有因果关系。下结论时还必须考虑多方面的证据,联系与事实吻合的程度,重复观察时结果是否一致,与用其他方法所得的证据有无矛盾等。

回顾性调查的优点是方法简便易行,无需大样本,很快得出结果,可作为病因调查初期研究的一种方法,一次调查可以同时回顾调查多个因素,适用于对罕见疾病的调查。

但回顾性调查不能直接估计某因素与某病的因果关系,不能区别因素与疾病有联系的性质。回顾性调查中病例组与其因素有无联系的经验须与全人口的经验比较,不能满足于只与所选用的对照组比较。调查结果有无价值,要看推广到总的人群中去时,结论能否同样站得住。回顾性调查的资料是通过回忆得出来的。病例组和对照组对于已往有无某因素的回忆可靠程度往往不等; 如果调查者对二组调查的认真程度亦不等,则影响结果更大。对照组的选择须是一般人口的无偏估计,这一理想不易达到。回顾性调查往往不调查已死的病人,漏洞可能由此产生。

回顾性调查往往用配对方法进行,即对每个病例配以年龄相仿,性别、种族、籍贯、职业相同,文化水平、社会经济地位等基本相同的对照。病例数与对照数的比至少是1:1,也可以是1:2或一个病例比更多的对照。

分析配对调查的资料,可以成对地进行。如以a代表病例及对照都具备某因素的对子数,b代表对照有此因素而病例无的对子数,c代表病例有此因素而对照无的对子数,d代表病例与对照均无此因素的对子数:

有此因素者成为病例的机会为无此因素者成为病例机会的倍数为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危险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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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12-12
  • 更新时间: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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