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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卡病毒病
 
摘要: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皮疹、发热、关节痛或结膜炎,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RNA病毒,直径40-70nm,有包膜,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3419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0.5%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以及台湾部分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辽宁、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西藏一线及以南广大区域。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该病毒。此后,多个国家有散发病例报道。2007年,首次在西太平洋国家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生寨卡病毒疫情暴发。截至2016年3月8日,至少在非洲、亚洲、欧洲、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我国于2016年2月9日在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2016年3月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13例。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一般为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皮疹(多为斑丘疹)、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并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黏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持续2-7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婴幼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

  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死宫内和新生儿小头畸形等。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寨卡病毒病主要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进行鉴别诊断,通常症状较轻,不需要做出特别处理,以对症治疗为主,加强营养支持。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定期产检,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寨卡病毒病,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10天以上,4周内避免献血,2-3个月内如发生性行为应使用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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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5-13
  • 更新时间: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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