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性调查是将一定范围的未患某病的人口划分为暴露于某因素(即具有某可疑病因或因素)的组和非暴露于某因素(即无某可疑病因或因素)的组,随访一定期间,观察并记录各组发生某病或某病死亡的例数,并对两组的某病发病率或死亡率作比较,以研究某因素是否与某病的发生或死亡有关系的一种调查。前瞻性调查的病例组和对照组亦可看做是两个队列,故前瞻性调查亦可称队列调查。
例如调查妇女在孕期中患某种病毒病与婴儿畸形的形成有无联系,可登记所有在孕期中患过某种病毒病的孕妇数,又登记所有在孕期中未患过某种病毒病的孕妇数,然后分别观察她们产下畸形婴儿和正常婴儿的母亲人数如下:
说明孕期患过某病毒病与产下畸形婴儿有联系。
前瞻性调查研究暴露因素,往往只限于一个,在分组时,除暴露的因素外,其余各项如性别、年龄、职业、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社会经济地位等,两组皆应均衡。
进行前瞻性调查须划定调查对象的人口范围,划分暴露组与对照组,比较两组的均衡性,登记有无暴露因素及其暴露程度,确定观察时间。前瞻性调查的对象人数必须众多,否则以后发生的病例数太少,难于作比较; 随访时间又宜长,以便有足够多的病例出现。一般宜在某病的高发地区进行。前瞻性调查中易发生迁移、出生、死亡或失访等情况,故要登记户口的动态,计算各组的暴露人年,亦需登记发病日期、死亡日期等。定期小结,观察结束后进行分析总结。
从前瞻性调查所获得的资料可以分别计算暴露组与对照组的发病率或死亡率。暴露组为对照组为
暴露组发病率或死亡率除以对照组发病率或死亡率得暴露组发病率或死亡率为对照组的倍数,此即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危险性,即:
暴露组发病率或死亡率大于对照组的差数,系由暴露因素所致,故称特异危险度(性)或归因危险度(性),即:
前瞻性调查可直接估计某一因素与疾病的联系,并能估计其联系程度。其调查对象为一固定人群,或是有已知特点的人群。所得资料能估计发病率或死亡率。这些率对不同地区、不同特点的人群之间,可以直接相比,产生的偏差较少。但调查对象的人数要求众多,对罕见病尤其要增多调查对象人数,因而耗费人力和物力较大,故较适用于常见病,因对象人数可不必过大。前瞻性调查所注意的因素只有一个,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也花时间,如这因素没有选准,则造成损失很大。一般在开展前瞻性调查前,先从回顾性调查中获得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可疑病因或因素的线索。
前瞻性调查的观察时间往往很长,但有时根据以往人们暴露于某因素的情况,可将调查起止时间倒推到以往某一时间,将人群分成暴露组与对照组,利用其后各组发生的某病病例或死亡数,计算两组的发病率或死亡率,并作相对危险度及特异危险度的计算以探讨病因。这种调查方法叫做历史前瞻性调查,常用于一些在暴露后经过多年才发现病例的病因探索。例如1945年在日本爆炸原子弹后,到五十年代才注意到射线照射与白血病的关系,并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又例如研究一芥子气工厂雇员死于呼吸道肿瘤的情况,该芥子气工厂于1929~1945年间开工,而研究工作在1965年开始。从总共5000名雇员中用各种方法找到了2620名,但1952年以前的死亡原因已无从收集,观察仅限于1952~1967年。由于追访若干年前的人和事,在调查对象人数及观察内容上容易发生缺漏。因此,作历史前瞻性调查,要具有三个条件;①从记载可以找出过去一段时间所有成员; ②所要研究的因素有可靠的记录; ③掌握所有成员的结局。
暴露人年是前瞻性调查中用以计算发病率或死亡率的分母,为观察人数和年数的乘积。10个人经过10年的观察,其暴露人年为10×10=100; 100人暴露1年或200人暴露半年,其暴露人年也为100。
对慢性病如肿瘤等作前瞻性调查时,往往要计算暴露人年。慢性病的潜伏期长,病例少,需作长期观察,在观察期间对象人数往往有变动,如迁出、死亡等。试验组和对照组所观察的期间可能不同,各成员的暴露时间亦不同,必须折算成相同的基数才能计算发病率或死亡率。
计算时,运用寿命表法,处理观察对象中死亡、迁出及失去联系和新加入的人数,均折算为人年。
暴露时间如以月为单位者,则称暴露人月,其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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