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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积毒性试验
 
摘要: 有些外来化合物如以较小剂量输入机体,并不引起明显中毒症状,但如将此种小剂量反复多次输入机体,则一定时间后可出现明显中毒现象,称蓄积性毒性。

有些外来化合物如以较小剂量输入机体,并不引起明显中毒症状,但如将此种小剂量反复多次输入机体,则一定时间后可出现明显中毒现象,称蓄积性毒性。检验一种外来化合物是否具有蓄积性毒性的试验即为蓄积毒性试验。进入机体的外来化合物经过代谢、转化和排泄,将由机体内消除。不同化合物消除过程所需的时间长短不同。当某些外来化合物多次反复输入机体时,如进入机体的化合物尚未完全消除,而下一次的受试物又继续进入,以致在机体内不断累积,总量不断增加。蓄积量超过最小作用量时,即呈现毒性作用,即蓄积性毒性。蓄积性毒性是慢性毒性作用的基础。蓄积毒性试验较常用的方法有:

(1) 蓄积系数试验法: 先用常规方法测定受试物的LD50,然后取雌雄性大鼠各10~20只,第一次给予0.1LD50剂量,共4d(天); 然后给予增加50 %的第二次剂量,接着每隔4d,剂量递增50%,持续进行。记录动物死亡数,至动物死亡积累到50 %死亡时,计算向动物输入受试物的累积总量,并按下式计算其蓄积系数,如蓄积系数<3,为强蓄积性;如≥3,则为弱蓄积性。

(2) 20天蓄积试验法: 成年大鼠(体重200g左右),每组10只,雌雄分别同时进行,共五组。各组剂量分别为LD50的1/20、1/10、1/5、1/2,并另设溶剂对照组。每天灌胃一次,连续20d。各组累积总剂量分别可达1、2、4、10LD50。然后观察7d,如1/20LD50组已出现死亡,且各剂量组动物死亡情况呈剂量反应关系,则可认为受试物有较强蓄积作用;如1/20LD50组未出现死亡,但以上各组呈剂量反应关系,表明有中等蓄积作用,如1/20LD50未出现死亡,以上各组又无剂量反应关系,则可认为无明显蓄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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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12-12
  • 更新时间: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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