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痣又名真皮黑素细胞瘤,是非遗传性、良性和自发的,起源于真皮的黑素细胞痣。本病可分成二型:
(1) 普通型: 为略隆起、圆顶、微硬、灰蓝到深蓝色,边界清楚的丘疹。覆以正常光滑皮肤。直径一般小于0.5cm,常只一个,有时几个。可发生在任何部位,但在面部、前臂或手足背最常见。可终生存在而不恶变。有的可伴发复合痣。
(2) 细胞型: 较少见。皮损为直径0.5至3~4cm,淡蓝或蓝黑色的硬结节。有时为多叶性或形成斑块。表面光滑,界限清楚而不规则。惯发于臀部或尾骶部,并可累及口腔、子宫颈和阴道粘膜。偶可突然扩大和溃破,变成恶性黑素瘤。有局部淋巴结转移。
二型损害女比男多见,一般见于成人,但亦有从儿童开始发病,进展缓慢。
二型的组织病理是不相同的。普通型位于真皮中、下部,比蒙古斑有较多的黑素细胞,它们显著地伸长、纤细、呈波型、伴有长的和分支的支状突而组成不规则束状,向上紧贴表皮,向下伸入皮下组织,痣细胞内充满细微的色素颗粒。除伴有复合痣组织象外,表皮正常。细胞型位于真皮内,除深色、有支状突的黑素细胞外,常有相当大的、由梭形细胞紧密聚合而成的细胞岛;细胞有卵圆形核和含少量或无黑素的淡色胞浆;较大梭形细胞岛,可有很多交叉的细胞束伸向不同方向,与神经纤维瘤中所见的“类神经”束相似,这些细胞岛常深入皮下脂肪层。当细胞核有异形表现时,应考虑恶变。本病细胞型恶变时需与恶性黑素瘤鉴别。结合病史、原有皮损特点和组织病理检查不难区分。在防治方面,为了美容或预防恶变,可作局部切除和激光治疗。当恶变成恶性黑素瘤时,宜作广泛和深在切除,同时亦需作局部淋巴结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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