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C6H5OH)又称羟基苯、苯酚、石炭酸,为白色针状结晶,有令人不快的芳香气味。分子量94.11,比重1.072,沸点182℃,蒸气压46.8Pa(25℃)。酚用于生产塑料、炸药、化肥、香料,也用于石油、制革、肥皂、玩具等工业。在医药上用作消毒剂、灭虫剂及止痒剂等。
酚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且可经皮肤粘膜吸收。因酚的挥发性较低,通过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机会不多。经皮肤吸收程度以乳剂为最大,水溶液次之,纯酚的吸收较水溶液少。吸收后分布到各组织,透入细胞,引起全身中毒症状。吸入一定浓度的酚有60~88%滞留在肺中,停止接触后可迅速排出体外。吸收的酚99%以上从尿中排出。
职业性急性中毒,多由酚灼伤皮肤引起。局部皮肤苍白、起皱、软化、疼痛。以后转为红色以至棕黑色,严重时可形成坏死。如皮肤接触面积较大,则可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出现头痛,眩晕,乏力,体温、脉搏、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有时可发生抽搐,神志不清,甚至引起呼吸衰竭,亦可影响肾功能。酚溅入眼内,若不立即用水冲洗即可引起结膜和角膜灼伤、坏死,遗留角膜白斑,影响视力。
口服酚后可引起口腔和咽喉、胸骨后烧灼感,剧烈腹痛、呕吐和腹泻。呕吐物和大便可为血性。呼吸开始增速,以后变慢而浅。常有紫绀,并可发生支气管肺炎、肺水肿,以至休克。48小时内可出现少尿、蛋白尿等。治愈后常有食管、胃部疤痕挛缩,而致吞咽困难。
长期吸入低浓度的酚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流涎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此外,尚可有头痛、眩晕、乏力等。尿和血中酚的测定,有助于了解吸收的情况。
酚也是一种致敏物,且有原发刺激作用,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或湿疹。皮肤长期接触可引起褐黄病。
酚污染皮肤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清水冲洗,再以75~90%酒精洗涤。如用甘油、聚乙二醇或酒精、聚乙二醇混合液(7:3)拭洗皮肤污染处,再用清水冲洗,则效果更佳。被酚灼伤的皮肤,可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眼内受酚损伤时,应立即用大量温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按眼灼伤处理。洗胃须谨慎,消化道粘膜已有严重腐蚀时,可口服蛋白水,并以硫酸钠20~30g加水300~500ml冲服。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可用透析疗法。
车间空气中酚(皮)最高容许浓度为5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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