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性毒剂中毒过程极快,作用猛烈。在战场上敌人施放神经性毒剂总是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特别是气溶胶态或蒸气态毒剂。由呼吸道吸入中毒时,中毒伤员可能在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内抽痉死亡。为了有效地防护神经性毒剂侵袭和有利于救治中毒伤员,首先须加强器材防护,辅以医学防护措施。
神经性毒剂中毒防护主要靠器材防护,如使用集体防护和个人防护器材,包括防毒面具、防护衣、防护手套和靴套等,这是效果最好的防护措施,也是主要的。但是敌军用神经性毒剂突然急袭时,在半分钟到一分钟内就可造成目标区的半数致死浓时积或半数失能浓时积。这样,一部分人可能来不及戴面具,或在戴上面具前已吸入中毒,个人防护器材也可能因损坏或穿戴不合适而引起中毒。因此有必要研制神经性毒剂预防药。预防药虽不能防止中毒,但能减轻中毒程度,给急救以必要的时间,增强急救治疗的效果,减少神经性毒剂袭击的杀伤率。目前有的国家已经有了神经性毒剂预防药物的初步装备,有的还在继续寻找新的更有效的预防药物。各国都在研究改进抗胆碱能药、酶保护药和重活化剂,但作用比较肯定的新类型药物并不多见。这些药物对实战条件下神经性毒剂中毒的预防效价总还是有限的。从实战出发,预防药应该满足以下要求:预防效价高,能预防敌军装备的多种神经性毒剂的致死量中毒;药物副反应小,服用后不影响部队的战斗力;有效预防时间长,一次服用有效时间最好能达到12~24h;药效迅速,服用后能很快产生药效;使用方法简便,容易接受;生产方便,原材料立足于本国;稳定性好,贮存期长。但要满足所有这些要求是困难的。根据神经性毒剂的机理,可以选择作用于毒剂、乙酰胆碱酯酶或受体三个环节的药物,发挥其作用,以达到预防中毒的目的。
直接解毒药: 为针对第一个环节的药物,即直接作用于进入机体的神经性毒剂使其失去毒性的药物称为直接解毒药。至今还没有找到有实用价值的直接解毒药,虽然在试管内很多化合物都有解毒作用,但在体内没有一个药物能起这样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神经性毒剂与乙酰碱酯酶有极强的亲和力,有效的解毒药物与毒剂的亲和力必须超过胆碱酯酶和毒剂的亲和力,才能起到解毒作用。除药物解毒外,目前有些国家在探索生物制剂解毒,主要有两个研究方向,其一是G类毒剂催化水解酶制剂。许多哺乳动物和其它低等生物中有分解G类毒剂的酶,经提取、纯化这类酶,做成分解神经性毒剂的酶制剂。在动物实验中静脉注射分解酶制剂能预防G类神经性毒剂中毒,但有效时间较短,需要静脉注射给药,而且会产生过敏反应,离实际应用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有待继续研究;其二是将毒剂和大分子化合物结合制成抗原,用经过免疫产生抗体的方法来解毒。美国报道了预防动物E 600中毒的疫苗。神经性毒剂疫苗还处在动物实验阶段,要应用到人尚有一定的距离,至于过敏反应等免疫性疾病的问题,更是在应用到人以前必须解决的难题。
酶保护药和肟类重活化剂:为针对第二环节药物,可采取两个途径。一是保护一部分胆碱酯酶,使不受毒剂抑制;二是使中毒酶尽快重活化恢复活性。
一是酶保护药,有氨基甲酸酯类化合物如毒扁豆碱、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及其类似物.由于该类药物和胆碱酯酶的结合是可逆的,又和神经性毒剂共同争夺酶的活力中心,其作用方式是竞争性的,从而使部分胆碱酯酶被保护下来,达到预防中毒的目的。这类酶保护药一般毒性和副作用比较大,如果选用适当的剂量,可以保护一部分酶,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有效时间短,稳定性较差,单独使用时效果有限,一般需和抗胆碱能药合用。
二是中毒酶重活化剂,重活化剂可与酶保护药配合应用,如中毒前使用重活化剂,可使血内事先维持一定的血药浓度。因而当酶中毒后,能立即得到及时重活化的机会。但现在的肟类重活化剂如氯磷定、双复磷等都是季铵盐,剂量大,口服吸收差,吸收无规律,作用时间短,用作预防药时缺点较多。肟类重活化剂单独使用时效果较差,与阿托品类药合用时预防效果较好。但对迅速老化的梭曼中毒酶无重活化作用,因而无预防效果。在实验研究中看到,肟类重活化剂除了重活化作用外,还有一定的对抗毒剂对神经肌肉接头的阻断作用和很弱的抗胆碱能作用,但是在作为预防药所用剂量条件下,这些作用都是可疑的。此外,肟类药都是季铵盐,一般不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故对中枢的中毒酶没有明显重活化作用,这是一个较大的缺点。
抗胆碱能药物: 为针对第三个环节的药物,是指一类能在受体部位起抗毒作用的药物。从理论上来说可以采取两个途径。一是阻断乙酰胆碱的合成释放过程以减少中毒后乙酰胆碱的蓄积,目前还没有找到有实用价值的药物;二是阻断乙酰胆碱对受体的作用,目前已合成大量的抗胆碱能药。抗胆碱能药的生理活性较强,对正常功能下的胆碱能受体也有阻断作用,因此副作用较大。所以应该选择抗毒作用较强而副作用较小的药物作预防药。乙酰胆碱对受体的作用包括毒蕈碱样(M)和烟碱样(N)两种作用。至今还没有找到特别在外周作用上能完全对抗乙酰胆碱的这两种作用的抗胆碱能药。关于这类药物的作用,参见“神经性毒剂抗毒剂”条目。
中枢安定药: 除上述几类药物,还可以考虑中枢安定药,如氯丙嗪、利眠宁、安定等。这类药物当剂量用到足以引起明显的镇静安定作用时,能对抗神经性毒剂中毒引起的惊厥,但当剂量降低不引起明显副作用时就没有明显抗惊作用。
根据实战条件要求,在上述几个类型药物中,目前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独立满足作为预防药的要求,因此需要用几个药配成复方互相取长补短。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个复方应该由下面三个类型的药物组成。①作用较强、副作用小、吸收较好,能进入中枢,作用时间较长的重活化剂。它能使中毒酶重活化,是很重要的基础药。②副作用小,抗毒作用好的中枢抗胆碱能药。它能对抗毒剂对中枢的作用和外周毒蕈碱样作用,能对抗中毒早期的胆碱能兴奋症状,免于迅速死亡,为重活化剂起作用提供必要的时间,因而是重活化剂的主要辅助药。③副作用小、效价高的酶保护药。它能保护一部分酶不受毒剂抑制,在没有能重活化梭曼中毒酶的药物时,这种酶保护药是预防梭曼中毒所不可缺少的。这三类药物组成的预防复方在抗毒作用和效果上是互相补充的,其中重活化剂与抗胆碱能药的作用是互相协同的。这几个药物的配伍比较能满足预防不同类型神经性毒剂中毒的要求,能比较全面地对抗神经性毒剂的毒理作用,在副作用上能部分地相互拮抗。抗胆碱能药和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酶保护药)之间在副作用上部分有互相对抗作用,这样可以达到提高效果减少药物副作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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