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简称VC)或称氯乙烯单体(简称VCM),经聚合后成为聚乙烯塑料(简称PVC)。氯乙烯的分子式为CH2=CHCl,分子量62.5,熔点-160℃,沸点-14℃,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的可燃性气体,其蒸气有氯仿样气味。在一定压力下变为液体,可压缩贮存于钢瓶中。在直射阳光下,聚合成粘稠物质。对空气的比重为2.15,与空气混合时爆炸极限为4~21%体积。氯乙烯易溶于水、盐水、乙醚及四氯化碳中,在低温下也能溶于煤油、二氯乙烷、乙醇和轻汽油中。
由于聚乙烯塑料本身无毒,具有机械性能强、绝缘、耐磨等优点,用途广泛,所以聚氯乙烯产量逐年增加。但在氯乙烯和聚氯乙烯的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由于未聚合的氯乙烯单体逸入环境中,造成对人群明显的或潜在的危害。
污染来源 聚合釜打开盖清釜时,管道的跑、冒、滴、漏,聚合物湿料气流干燥时,皆可使氯乙烯逸入车间空气和周围大气中。据推算,氯乙烯漏失量可达3~6.3%。
清釜的固体废料含氯乙烯达3000ppm,废水和污泥中也含有高浓度的氯乙烯。废料、废水和污泥中的氯乙烯还可挥发到大气中。在聚氯乙烯制品的加工中,特别是加热成型和焊接时,氯乙烯逸入大气中。
含氯乙烯的化妆品和杀虫剂,特别作为气溶胶喷雾时,使其周围大气造成污染。以聚氯乙烯作饮水管道时,也可使氯乙烯单体逸入饮水中。氯乙烯在大气中比较稳定,扩散距离较远,距氯乙烯工厂5~6里外还可检出。
危害 氯乙烯对人群的危害,可概括为急性作用,慢性中毒和致癌、致畸、致突变三个方面。
(1) 急性作用:氯乙烯的嗅阈浓度为300~4000ppm。吸入氯乙烯蒸气产生麻醉作用,轻者引起神经衰弱症状,重者因急性中毒而昏倒甚至死亡。主要见于职业性暴露。
(2) 慢性中毒: 1966~1971年,通过职业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接触氯乙烯工人出现一群症状,可有骨胳、皮肤、神经系统、胃肠道、肝、肺、末梢循环和内分泌系的病变。
(3) 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1971年以来,通过动物致癌实验和接触氯乙烯工人的流行病学调查,证实氯乙烯能引起肝血管肉瘤。除在氯乙烯工人中发现这种恶性肿瘤外,还调查到5例肝血管肉瘤患者无氯乙烯生产接触史,而是住在氯乙烯工厂周围或从事聚氯乙烯塑料的加工工作。这就提示了长期接触低浓度氯乙烯的人群,是否也会发生肝血管肉瘤? 对于这个问题,尚待深入研究。此外,也发现工人其他部位肿瘤有增高趋势。
氯乙烯致畸作用: 经动物实验证明未引起明显的胚胎或胎儿毒性,也无明显致畸作用,但有的报道提到,氯乙烯工厂周围居民中婴儿先天性畸形率高于其他地区。
氯乙烯致突变作用:在Ames试验和对中国地鼠细胞可产生致突变性,在人体淋巴细胞中出现染色体改变。
防治措施 ①采用先进工艺流程,自动清釜,密闭管道,尽可能减少氯乙烯外逸。②作好废气、废水和固体废料中氯乙烯的处理,降低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③使氯乙烯聚合更完全,以减少聚乙烯塑料中残留的氯乙烯单体。④加强氯乙烯工厂周围的环境卫生监测和居民的流行病学调查,开展低浓度氯乙烯的毒理学研究,为制订环境中氯乙烯的卫生标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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