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伤缺勤统计是劳动卫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病伤缺勤统计分析,可以了解工人健康状况,找出影响工人健康和缺勤的主要疾病,明确防治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探讨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卫生措施和进行必要的医疗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病伤缺勤统计的原始资料是病假条(或单)。病假条所填记的休工天数,由于某些原因(如提前复工),往往与实际缺勤日数不符。因此,病假条还要与职工考勤记录表复核。病假条提供明确的诊断,而缺勤日数则必须与考勤表的实际缺勤日数相符,才能取得正确的病伤缺勤原始资料。
不论是急性病还是慢性病,不论在家休养还是住院,凡是因病伤缺勤1日以上者都是病伤缺勤登记和统计的对象。在疗养院休养、正常产假及作计划生育手术而缺勤者,不属病伤缺勤统计对象。
病伤缺勤事例一般每月按病假条存根进行统计一次。此时应注意有时一人有二张以上的假条,可由于第一张病假条规定的休假期满而健康尚未恢复,或由于复工一定时间后又因原来的病伤复发而不能坚持工作再开假条。遇此情况,经过核对确属同一人,同一病因者,应作为一个缺勤事例。如统计期间超过1个月,还应把延续多月的同一事例合并作为一例。
病伤缺勤日应按实际缺勤日计算。公休、假日及缺勤不满1日者不计算在内。
因病伤缺勤跨月时,其缺勤事例计入开始缺勤的月份。而缺勤日数则分别计入各该月份内。一人因两种或两种以上病伤在同一期间缺勤时,只统计引起缺勤的主要疾病;在不同期间缺勤时,则分别统计。
病伤缺勤的疾病分类应有统一的分类标准,以便相互比较。我国现有统一规定的住院病人疾病分类、传染病分类、肿瘤分类、门诊疾病分类等,尚缺乏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故在统计时只能适当参照上述有关分类执行。
病伤缺勤统计指标不仅反映工人健康状况,而且也能反映病伤对生产的影响。通常计算下列几种指标:
病伤休工率(病伤缺勤患病率),指一定期间(年、季、月) 内; 平均每100 名工人中因病伤缺勤事例数。
病伤缺勤率,指一定期间(年、季、月)内,工人应出勤总日数中因病伤缺勤日数所占的比例。该指标反映工人因病伤丧失劳动力,影响生产的严重程度。
平均每100名工人病伤缺勤日数,指一定期间 (年、季、月)内,平均每100名工人因病伤缺勤日数。该指标反映工人因病伤丧失劳动力的程度。
平均每例缺勤日数,指一定期间(年、季、月)内,平均每一病伤缺勤事例的缺勤日数。该指标反映病伤严重程度。
某种病伤平均每例缺勤日数,指一定期间 (年、季、月) 内,某种病伤平均每一缺勤事例的缺勤日数。该指标反映某种病伤严重程度。
在统计分析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
要了解病伤缺勤在不同企业系统、厂矿、车间、工种、性别等之间的分布,或同一人群在不同时间 (年、季、月)内病伤缺勤的变化,可按需要分组统计病伤休工率、病伤缺勤率,每100名工人病伤休工日数等指标。根据这些指标,有时可看到病伤缺勤特多的 (休工率或缺勤率高),或因病伤误工严重的(每100名工人或平均每名工人的病伤休工日数多) 现象,可作为重点问题加以分析研究。这种概况和现象又能反映医疗卫生工作、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工作及生活条件等多种因素对工人健康的综合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分析缺勤多、误工严重的原因,必须再作深入的调查了解。
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工作是病伤缺勤事例的疾病构成。当不同厂矿、车间或工种间出现不同的疾病构成比时,应追查某种疾病在某一人群中偏多的原因。尤应注意分析的是职业性原因而不是一般性原因。如神经衰弱综合征是慢性中毒的表现,还是一般的原因所引起; 又如呼吸系炎症是因生产性呼吸系刺激物所引起,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等等。
如果从不同人群中按照疾病分别统计每百名工人病伤休工率或缺勤日数时,则不仅可看到不同疾病对缺勤的影响,同时还应对某些影响严重的疾病所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加以调查和解决,如此则可为有效地提高出勤率提供线索。如果比较不同工厂中不同疾病平均每事例缺勤日数,则可能反映各工厂对该种疾病防治工作质量的高低,并有利于找出影响该病痊愈的其他因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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