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是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它可以增强学生的体质,使他们掌握体育的知识与技能,培养对于体育运动的兴趣和习惯。体育课的卫生要求重点在于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运动量,使之适合学生的性别、年龄特点和健康状况,适当注意全面锻炼。
普通中、小学的体育课,每周不应少于2学时。其运动量取决于课程的强度、密度和时间三个因素的综合情况。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所完成的功率; 密度是指一节课内学生本身练习时间和全课总时间的比例,它标志着单位时间内练习的重复次数。体育课的密度在我国有人认为以30~40%为适宜,但同时要考虑到其他二因素。强度大的练习,密度不能很大。时间因素也是影响运动量的一个方面。若以45分钟一节课计算,其时间可按以下四个部分分配: ①开始部分,约2~3分钟,组织学生,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如整队、检查人数,检查学生的服装是否适合运动,提示上课的内容等; ②准备部分,约6~12分钟,使学生的身体得到一般的操练,并为下一部分的练习做好准备,唤起机体各系统对运动的适应,以防突然剧烈运动而发生外伤事故; ③基本部分,约25~30分钟,主要使学生掌握专门的活动技能,改善动作技巧,培养运用这些技能的本领,发展身体素质和提高学生训练水平,基本部分的内容可能是新授,也可能是复习; ④结束部分,约3~5分钟,使学生的身体由基本部分的剧烈运动状态逐渐恢复原状,通过整理运动,使肌肉放松,呼吸和循环系统的机能活动逐步恢复。
测定脉搏(或心率)在运动过程中的变化以及运动后的恢复情况,可以帮助判断一节课中各部分运动量的适当程度和机体生理负担的大小。由课程的开始部分起,生理负担应逐渐增加,到基本部分达到最高潮,至结束部分又逐渐减低。如果学生的脉搏次数随课程而逐渐上升,到基本部分达到比安静状态时增加75~90%的水平,结束部分时又逐渐下降,在课后十分钟能恢复到安静时的水平,同时在运动过程中,学生没有发生面色苍白、晕眩等现象,一般认为这种运动量是适宜的。我国有人认为平均心率掌握在125~155次/分,心率指数(指课中平均心率与课前学生安静时心率之比)在1.4~1.8为适当。日本有人提出,中、小学生体育课中平均心率130~170次/分为适宜的,低于130次/分为小运动量,大于170次/分学生就非常疲劳; 当心率在130次以上的动作在体育课中占1/3以下就显得没有生气,如占1/2学生就很兴奋,运动量合适。
有人重视运动后恢复期心率的观察,认为恢复期心率水平有助于判断心脏功能状况,也有助于判断运动负荷是否接近运动者的极量水平。因为功能强的心脏其心率恢复快。运动负荷量越接近运动者的极量水平,其心率恢复时间也越长。当儿童少年的运动达极量水平时,恢复期10分钟时心率不能恢复到课前安静时水平,一般男孩高出19~48%,女孩高出17~40%(见表)。说明这种运动量是不适宜的,是过量的。
极量运动恢复期心率变化(10分钟时高于休息值%)
年 龄(岁) | 男 | 女 |
3~ 5~ 7~ 10~ 13~ 16~18 | 19 23 26 36 42 48 | 22 17 30 29 40 35 |
运动心率变化比,即EPS/RPS,其中EPS(exercisepulse sum) 为最大心率减去运动前安静心率,RPS(recover pulse sum) 为最大心率减去恢复期末心率。该比值的变化可反映心脏功能储备状况。男女儿童少年在1.2~1.4之间(见表)。当学生经过训练后其比值下降,表明其心脏功能加强,功能强的心脏其恢复期心率更接近运动前安静时心率水平。
进行体育课之前教师要了解当时天气、场地、器械,学生的服装及救护员等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体育课中应注意学生的正确的姿势,培养优美准确的步伐和良好的风度,并应有一定量的增强足弓的专门练习内容。
各年龄EPS/RPS比值
年龄(岁) | 男 | 女 | ||
均值 | 范 围 | 均值 | 范 围 | |
3~ 5~ 7~ 10~ 13~ 16~18 | 1.2 1.2 1.2 1.3 1.4 1.4 | (1.0~1.4) (1.1~1.5) (1.1~1.5) (1.2~1.5) (1.2~1.6) (1.3~1.7) | 1.3 1.2 1.3 1.3 1.4 1.3 | (1.1~1.4) (0.9~1.5) (1.2~1.5) (1.1~1.5) (1.2~1.5)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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