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期发生在日本四日市, 以支气管哮喘为特征的公害病,因此命名为四日市哮喘。
四日市位于日本伊势湾西岸,1955年以来,沿海岸线相继兴建了三大石油联合企业。包括炼油、石油化工、火力发电等大小百余个工厂,而且都建在靠近或交织在矶津、盐浜、三浜等居住区。所用燃料为含硫量达3~4%的高硫重油。上述大小工厂相继投产后,排出了硫氧化物、烟尘、氮氧化物以及恶臭物质等多种污染物。据1962年调查推算:年排出的硫氧化物(SO2、SO3、硫酸雾)高达14万吨,降尘为每月10t/km2。以盐浜为中心沿海岸线南北长8km,宽3km范围的地区,硫氧化物超过环境标准。该市受季风影响,5~9月主导风向为东风或东南风,11~3月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工厂烟囱最高不超过60m,离烟囱不到1km的矶津地区,正好处于烟波着落点,SO2浓度经常超过1~2ppm,又因临海常处于逆温状态,即使遇有较大风速,烟波也得不到充分扩散,因此,常常造成持续高浓度的污染。SO2氧化后遇水蒸汽形成硫酸雾,危害更为严重。
发病经过 1960年起,随着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哮喘病人的发病也日益增多,引起了各界广泛的注意。自1965年日本国内建立公害确定制度以来,四日市医师会等单位,对在污染区居住3年以上和工作5年以上者,进行了检查,截至1971年11月30日,共确定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患者800人,其中以支气管哮喘最为突出,占42.6%,慢性支气管炎为34.9%,哮喘性支气管炎占21.4%,慢性肺气肿为1.1%。11岁以下的幼龄组和40岁以上的高龄组是两个发病的高峰。1962~1964年新发病患者数与当时SO2污染的相关系数(r)为0.83~0.88,呈紧密地正相关。发病与SO2污染严重日期一致。当SO2浓度超过0.2ppm时,就有新的患者发生。污染区的哮喘发作,在阴天无风时或面对从工厂吹来的烟波时易发病。夜间开窗就寝时,常突然发作,临床所见幼龄组以过敏性哮喘为主,症状是可逆的;高龄组则以感染性哮喘为主,症状较为顽固。
病因 1968年和1971年四日市医师会对大气污染组与对照组检出的哮喘患者,作了哮喘家族史和室内尘埃提取液的皮内试验。两年的检查结果有一个共同特征,污染组的阳性率均低于对照组。事实说明污染组哮喘发作的因子,还存在非尘埃因子,可能是某种气态物质。在对死亡病例剖检中发现污染组哮喘病例,支气管周围有较高度的淋巴细胞和浆细胞浸润,说明哮喘的同时伴有炎症。1972年又用从哮喘者呼吸道分泌物中分离出来的各种细菌制剂作抗原,做了自身皮内试验,结果显示出污染区哮喘患者有较高的阳性率(即刻反应及延迟反应)。这一反应说明是以大气污染→呼吸道损伤继发感染→感染性过敏→哮喘发病这一链锁形式展现出来的。而四日市大气污染物中的硫酸雾,在硫氧化物中占有相当大比重,又以气态形式存在于大气中,再与上述各种调查试验结果联系来看,高龄组哮喘患者的诱发因子,可能是由于硫酸雾损伤呼吸道粘膜,引起继发感染,继而产生自身免疫所造成的顽固性哮喘。幼龄组则是高浓度SO2诱发的过敏性哮喘,这种哮喘也有持续到成年的。
预防措施 1965年以来,各石油联合企业相继采用150~200m高烟囱排烟,对降低地面SO2浓度有一定作用,但遇恶劣气象条件,仍有使污染加重的情况出现。最有效的治本措施应是消除烟尘和设置脱硫装置,并保证脱硫的有效率。这种有严重污染及危害的石油联合企业,应远离居住区,并应保证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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