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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的急救和治疗原则
 
摘要: 在有害气体浓度甚高尤其在可致严重缺氧的环境中发生急性中毒时,首先须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场所。


毒物中毒时急救至为重要,其原则如下:

(1) 脱离接触: 在有害气体浓度甚高尤其在可致严重缺氧的环境中发生急性中毒时,首先须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场所。如不能立即进行有效的通风排毒,救护人员必须戴隔离式(供氧或供空气)呼吸器和采用其他应急措施后,方能进入危险区抢救。

当腐蚀性化学物或能经皮肤吸收的剧毒物质污染眼部或皮肤时,应尽快利用工作场所备用的急救冲洗设施,或就近用大量清水冲洗,进行互救或自救。如已发生严重中毒,经移送安全场所后,在作相应救治措施的同时,须脱去污染的衣着,进行彻底洗消(参见“眼毒理学”)。

(2) 保护心肺功能: 在中毒者离开现场后应立即进行救治。对心跳停止者进行复苏; 呼吸停止者进行人工呼吸,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术较安全,但须防止病人呼出气中含毒物(如硫化氢)浓度过高而危害施术者; 缺氧者给予氧气吸入,喉头痉挛水肿时切开气管。

(3) 解毒、排毒和对症处理: 有特效解毒、排毒药剂时应及早用药。对于能经呼气排出的毒物如一氧化碳等,中毒者在新鲜空气中呼吸已能达到排毒目的。毒物污染皮肤,可用药物作局部处理,以中和或分解毒物,如硫酸二甲酯污染时,冲洗后用淡氨水湿敷; 氢氟酸污染后,即使没有症状,也应在冲洗后进行钙离子透入疗法,以防深部组织受损。口服中毒者: ①催吐。简易的办法是用手指、棉棒或金属匙柄搔痒咽后壁,但昏迷、痉挛、吞服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或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时,以及怀孕期应禁用或慎用。②洗胃。用适当的液体反复洗胃,然后注入可中和或吸附毒物的物质如活性炭等,并可将胃管留置一段时间。易引起脑水肿或肺水肿的毒物中毒时,应限制液体摄入量,并给予必要的支持疗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4) 继续密切观察: 急性中毒(光气、溴甲烷等)者经急救后,应密切观察24~72小时,以防缓解期(或潜伏期)后中毒症状突然发生和加重。

毒物中毒的治疗原则如下:

1. 病因性治疗——解毒和排毒:

(1) 金属及类金属中毒: 主要应用络合剂。它可与金属络合成络合物,被络合的金属不再显示其原来的化学活性,因而解毒。络合剂与金属结合后成为水溶性络合物,可由肾脏排出,故有促进金属排出的作用。常用的络合剂有: ①巯基络合剂,如二巯基丁二酸钠(DMS)、二巯基丙醇(BAL)、二巯基丙磺酸钠(Na·DMPS)、青霉胺(PCA)等。它们是具有一或二个活性巯基的有机化合物。巯基能夺取已与酶系的巯基络合的金属或类金属。②氨羧络合剂,如依地酸钙钠(CaNa2EDTA)、钙促排灵(Ca-DTPA)、锌促排灵(ZnDTPA)等,氨基多羧酸能与多种金属离子络合。③其他如金精三羧酸(ATA)、去铁敏、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等分别对铍、铁、羰基镍中毒有疗效。

(2) 其他毒物中毒: ①中和,如注射碳酸氢钠以中和甲醇的代谢物甲酸。②直接与毒物结合成微毒物质,如急性氟化钠中毒时注射钙剂,使与氟离子结合成氟化钙。③直接的转移性解毒,如急性氰化物中毒时注射亚硝酸钠以形成易与氰根结合的高铁血红蛋白,减少氰的毒性。④竞争性结合,如注射解磷定以夺取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使胆碱酯酶复能。⑤促使毒物排出,如给予氯化钠以加速溴的排出。⑥一般性解毒,有些毒物能与体内葡糖醛酸或蛋白质的巯基结合,补充此类物质,可起解毒作用。此外,补液、利尿剂、透析疗法、换血疗法等,也可起排除毒物的效果。

2. 非病因性治疗: 主要是针对发病机理进行治疗。如用左旋多巴治疗慢性锰中毒; 采用各种降温措施和给予三磷酸腺苷治疗急性五氯酚钠中毒。至于对症疗法、支持疗法和综合疗法,则与一般疾病的治疗原则相同。

非病因性治疗要注意以下要点: ①掌握各种中毒的规律。在正确诊断的基础上,要根据各种中毒的临床表现特点和病程发展规律,采取适当的治疗方案。例如,很多毒物虽都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但氨、氯中毒时潜伏期很短;氮氧化物、五氟化硫、硫酸二甲酯、二氟一氯甲烷裂解残液气中毒时潜伏期较长。后者主要引起间质型肺水肿,并可继发不同程度的肺间质纤维化。此外,氨及硫酸二甲酯所引起的肺水肿较易并发气管粘膜坏死脱落、感染、自发性气胸等。这些特点在治疗时都不可忽视。②治疗要早、剂量要够、疗程要足。例如,为防止发生中毒性肾病,应在开始出现肾功能减退时即应用透析疗法。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时,阿托品的用量应达到恰能引起阿托品化而又不致发生阿托品中毒。治疗中毒性脑水肿时,脱水剂、皮质激素及低温疗法等,都必须使用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防止病情反复。③治中有防。开始治疗时,就应注意防止病情的进展,如吸入光气后立即注射乌洛托品和绝对休息以防止发生肺水肿; 用利尿脱水剂时要防止电解质紊乱;昏迷病人要注意防止肺部感染;氮氧化物中毒治愈后要注意防止复发; 要注意防止由于诊断、治疗、处理不当而引起医源性神经官能症; 要注意防止重度急性砷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发生多神经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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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3-01-06
  • 更新时间: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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