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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和日用品
 
摘要: 为了保护皮肤和毛发,保持口腔卫生和仪容整洁,常使用一些对人体基本无害的化学物,包括化妆品和日用品。

为了保护皮肤和毛发,保持口腔卫生和仪容整洁,常使用一些对人体基本无害的化学物,包括化妆品和日用品。

化妆品和日用品按用途可分三大类: ①用于皮肤的各种洗涤料(香皂、药皂、清洁用霜)和化妆美容品。②用于毛发的各种洗发剂、整发剂(发油、发膏、发蜡和烫发用剂)、染发剂、脱毛剂和剃须用品。③各种牙粉、牙膏和漱口剂等。此外,尚有合成洗衣粉和蚊香等。

化妆品以无毒、无刺激性的油性物质或无机粉末为基质,根据不同需要,使用适量的无毒或微毒的添加剂,包括表面活性剂、香料、着色剂、抗氧剂、防腐杀菌剂、粘附剂(水溶性高分子物质)、保湿剂、紫外线吸收剂,以及因特殊需要所添加的药品等。

油性物质多为石油经精炼和加工而得的一些饱和烃类化合物,或高级醇、高级脂肪酸的酯类和矿物性油脂。也可采用动植物油,如椰子油、橄榄油、茶油、羊毛脂、蜂蜡和鲸油等。

无机粉末多采用滑石粉、陶土、氧化锌、二氧化钛、碳酸钙和磷酸氢钙等。

表面活性剂具有使基质乳化以及保湿、杀菌、润滑、消泡等作用,可分为阴离子型(高级脂肪酸钠等)、阳离子型(烷基三甲胺氯化物等)、三甲胺乙内酯结构的两性型和非离子型(聚氧化乙烯等)。

化妆用着色剂品种颇多,大多数是有机合成色素,以偶氮类染料为主,尚有氧杂蒽、喹啉、三苯甲烷、蒽醌、芘和硝基化物染料。其中有的染料经动物实验证实可致癌,为此口红、牙膏、眼部美容品禁用此类色料,而应采用天然的植物性(胭脂红、红花和叶绿素)和矿物性(氧化铁、群青、炭黑)色料。染发剂品种更为复杂。无机性染发剂是先以金属类化合物(银、铜、铅、镉、铬)沾染毛发,再与硫化物(硫化铵、硫化钠)作用; 亦有以碱和铅(醋酸铅、碳酸铅)起作用,产生的含硫金属沉着于毛发上,经温洗和烘干而染色。使用最早的有机性染发剂是植物性色素,以后以苯胺类化合物,如4-硝基邻苯二胺和2-硝基对苯二胺等替代,但此类化合物可经皮吸收,对动物有诱变作用。流行病学调查证实,乳房癌的发病与长期使用染发剂有关,理发师和整容师中,生殖系统癌发病率有所增加。

香料有天然的和合成的两类。天然香料有植物性的(玫瑰、丁香等)和动物性的(如麝香)。此类产品价格昂贵,供应有限。目前主要使用有机合成香料,如醇类(如沉香醇)、醛类(如柠檬醛)、酮类(如苯乙酮)、酚和酚醚类(如茴香脑)、酯类(如香豆素)、氮化合物(如麝香酮)和酰胺化合物(如吲哚)等。

丙基没食子酸类抗氧剂和苯甲酸钠、水杨酸钠、硼酸和间苯二酚等防霉杀菌剂,适量时可防止化妆品氧化变质。丙基没食子酸类抗氧剂的毒性和刺激作用较低。黄芪胶、聚乙烯醇和纤维素衍生物等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用作粘附剂,调整化妆品的粘度,无毒性。乙醇常用作稀释剂。甘油、丙二醇、丁二醇或乳酸钠等为保湿剂,可减少水分蒸发。一些苯并呋喃类、对氨基苯甲酸类、羧基苯酮类等紫外线吸收剂,具有防晒和降低香料引起的光致敏作用。有的化妆品内尚含适量维生素、收敛剂(硫酸铝、氧化铝)和抗组胺剂等类药物。

脱毛剂中主要成分是含钙、钡、锶等碱金属的硫化物。有的洗发剂或烫发剂中添加硫甘醇钠和半胱氨酸盐酸液。

肥皂是高级脂肪酸酯的总称。主要原料是天然动植物油脂(多种甘油三酯混合组成)和苛性碱。辅助原料有香料、着色剂、药物和食盐等。在浴皂中常加入硼酸,药皂中加入酚或甲酚作为消毒剂。填充料为碳酸钠等。合成洗衣粉是一种无害的表面活性剂,常用的主要是烷基硫酸盐、烷基磺酸盐、烷基芳香基磺酸盐等阴离子活性洗涤剂。一般洗衣粉中含合成洗涤剂10~35%,余均为助洗剂(碳酸钠、磷酸钠、硅酸钠、四偏磷酸钠)、羰甲基纤维素、填充剂(硫酸钠)和微量荧光增白剂。

蚊香中的主要有效杀虫成分是除虫菊 (占1.2~3.6%),绝大部分为辅助剂,如木粉及少量颜料(盐基绿)和柏木油。蚊香中不应含有六六六。除虫菊有天然和合成两类,毒性均低。天然除虫菊又分红花和白花两种,其化学有效成分是除虫菊酯Ⅰ和Ⅱ、瓜菊酯Ⅰ和Ⅱ,以及第一和第二菊酸六种结构类似的酮酯混合物。合成除虫菊如丙烯拟除虫菊,杀虫效力比除虫菊酯差。

化妆品和日用品的原料大多数是无毒或微毒类、无刺激和无致敏作用的物质。但演员化妆用的油彩,一般由油基(55~85%)、填料(30~40%)、颜料(10~30%)和香料(微量)四部分组成。如果油性物质选用不当,颜料含杂质过多或精制提纯方法不妥,以及上卸妆用品(打底油)质劣或上卸妆操作方法不当(如肥皂碱性太强)等,均可引起皮肤损害,即油彩性皮炎。一般停用数天后即可自愈。

着色剂特别是偶氮类有机合成色素,往往是皮肤致敏原,且与偶氮化合物本身、氨基化合物和络合用金属等因素有关。皮肤对单偶氮色料的反应较轻,对含磺化基与羟基的偶氮色料的反应较重。染发剂中的对苯二胺和硝酸银氧化时,氧化产物可有致敏作用,产生过敏性皮炎; 若不慎溅入眼内可致结膜炎或眼睑浮肿; 误服可产生肾损害。硝酸银对皮肤、粘膜具有刺激作用和轻度腐蚀作用。

香料是一类光敏性物质。油彩中含一定量的香料,演员化妆后在舞台(或摄影棚)镝灯照射(波长2,900~4,200)下可引起光敏性皮炎。又如香料中的苯乙酮可引起皮肤刺激症状。长时期接触合成香料如茴香脑等对动物可能有致癌作用。

防霉杀菌剂中的间苯二酚、苯酚或甲酚用量过多,可引起皮肤刺激作用; 误服可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故用量一般应控制在0.1%以下。

收敛剂中的可溶性铝化合物对皮肤和粘膜具有刺激性。连续长期使用含硼酸钠量过高的洗剂,可使个别人秃发。

使用含氟化钠的牙膏者,其尿氟量可有不同程度的增高。

为了防止使用各类化妆品可能引起皮肤损害,原料应精制提纯,去除杂质和有害物质,使其符合各化妆品所规定的要求。如着色剂应达产品级规格; 无机性着色剂中铅、砷和汞分别不能超过20、3和3ppm; 有机性着色剂需提纯至用薄层析法不能检出杂质为止。每100ml稀释剂中甲醇量不应超过0.2ml。有的原料应参照药品规格所列的各项规定。选用植物油作油基时应防止氧化发酵变质。

新的原料和产品,在正式生产或使用前,应对其毒性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要求有两种以上动物的经口和经皮的急性或亚急性实验,包括皮肤致敏和对眼的刺激作用实验,以及人体的皮肤斑贴试验。必要时进行致癌、诱变和致畸的实验。

此外,应注意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期限,以防化妆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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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3-01-06
  • 更新时间: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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